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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自杀件”!新华保险惊现“许英琼事件”

提问时间:2022-06-19 04:35:06来源:小樱知识网


王琅

近日,据红星资本局报道,有新华保险前员工谢华爆料称,在他们入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未央公司)期间,该公司以购买保险产品数及发展相关客户的人数,作为入职、转正和晋升的考核标准,并以物质奖励、升职加薪为由,“诱导”员工购买自保件。

甚至有人购买自保件26份,还有人为自保件透支信用卡,遭到暴力催收。目前,他们因未续交保费,保险合同已废止,已交保费亦无法退还。

《金融理财》了解到,一直以来,大众普遍对保险行业有一种认知,即保险公司招的不是代理人,而是客户。根据有关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约900万名保险代理人。而刚刚入职的代理人,第一份保险,几乎都是给自己买的。

但这种“自杀件”行为害苦了不少从业人员。今年以来,多地银保监局出手规范自保件。规定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职、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将自保件和互保件纳入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各层级的业务激励、竞赛方案;自保件和互保件直接佣金水平不得优于其他客户保单。

业界普遍认为,相关规定的落地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据新华保险前员工谢华称,入职新华保险未央公司期间,该公司以购买保险产品数及发展相关客户的人数,作为入职、转正和晋升的考核标准,并以物质奖励、升职加薪为由,“诱导”员工购买自保件。

具体来看,2015年2月,新华保险前员工谢华(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前往新华保险未央公司求职,与谢华一样的求职者还有刘香富(化名),两人应聘的岗位分别为行政和管理。

“当时他们公司招聘的职位包括行政、管理、销售等,听说工资待遇不错。”谢华说,在接受7天培训结束后,公司才告知,不管应聘什幺岗位,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后,都需要完成4500元的保单,如果要转正需要先完成6000元的保单费用,转正前没有工资。

为了转正,谢华办了信用卡,购买了3份共计9000元的保险,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代理人合同》。刘香富也使用信用卡为自己和妻子、孩子购买了共计3份保险,花费6000多元。

随后,谢华没有如愿分配到自己应聘的岗位,而是成为了一名销售人员,且转正后仍然没有底薪,每月需完成至少一份保险单的绩效考核,无法完成就无工资。为了挣更多的钱,谢华开始疯狂“签单”。他鼓动周边的亲戚朋友等来买保险。

但由于每月的考核量太大,他仍然难以完成。这时,上级领导给他提出了“建议”——自己买公司的保险。

据谢华介绍,因为没有钱,于是他办理了几张信用卡,为亲属购买各种保险。根据其统计,在一年的时间里,谢华共计办了11张信用卡,购买了公司的17份自保件,涉及险种包括曾经被监管处罚的“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等。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谢华和刘香富相继离职。不过,由于两人购买的自保件有效期为10至30年,他们每年还需要缴纳保单费用。

“如果到期不缴纳,就会自动退保,你的损失会更大。”谢华称,从2015年至2020年,他通过刷信用卡和银行卡进行缴费,但由于疫情收入减少,信用卡欠债太多而被银行拉进黑名单,致使自己无力缴纳保险,最终退保15份,亏损5万元。

与此同时,因产生的滞纳金、手续费等,他欠银行20多万。由于还不上钱,再加上离职后收入减少,谢华每天都会接到各种催款电话,甚至还曾被招商银行信用卡的法务部送进过派出所。

据悉,新华保险前员工谢华以新华保险西安未央分公司“涉嫌欺骗”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日前已开庭审理。

“自杀式”保单的沉疴,把过去20多年保险粗放增长下的粗鄙暴露无遗。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自保件被媒体关注。今年,许英琼这个名字曾震惊行业。

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原代理人许英琼,在抖音上实名举报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阳阳强迫其购买“自杀保单”。许英琼并非只是一个普通的代理人,据其所述,她在平安人寿已经做了11年,团队人力最高时达到200人。

就团队发展而言,许英琼已经达到过绝大多数保险代理人拼尽全力也难以望其项背的高度了。但这样一个在别人看起来可能已经非常“成功”的代理人,却购买“自杀保单”19件,合计273万元保费,“已欠债百万”。

“自杀保单”,即自保件,也就是保险代理人自己卖给自己的保单。对于保险代理人来说,“自杀保单”能够获得的佣金、奖励还在其次,更多时候,是为了满足满足自身业绩、晋升考核的要求等而购买。几乎每个保险代理人,多多少少都购买过一些自保件。

但这种保单,并不带来真实的客户,尤其是在纯粹为满足业绩、晋身要求而购买的情况下,代理人购买的越多,所带来的“后遗症”越大,就像是“自杀”。“自杀保单”下,“从身家不菲到身无分文,从身无分文到负债累累”并非是一句空话。

“赚不到钱就撤吧,没必要死磕。”一位保险代理人谈到,目前银保监会已经出台了最新政策,“自保件”已经“没什幺用了”,“既不算业绩,也不算晋身考核指标,什幺都不算了。只有佣金。”保险姓“保”,这算是回归了保险的初衷,但也可以预见,更大量的淘汰要出现了。

事实上,保险公司的“自救”很早就已经展开了。1992年,友邦将保险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保险界,中国的保险代理人规模滚雪球一般不断壮大,保险公司的发展突飞猛进。但保险代理人这个行业,一直都是“快进快出” ,这也导致,真正能长期做下来,为保险公司创造高价值的个体,终究属于少数。

什幺是自保件互保件?

自保件是指销售人员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合同,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销售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保险合同。

在急功近利的发展思路之下,自保件成为保险公司迅速做大业务规模不二法宝。业绩的压力甚至从外勤代理人传导至内勤员工,一些保险公司甚至会强制要求员工投保自家公司产品。

《金融理财》了解到,很多保险新人入职之后,在并没有弄清楚保险是什幺的前提下,迫于晋升、考核的压力,他们买下了一份自己也没整明白的保险产品。干了几个月,找不到客户,没业绩,没收入,就离职了...

一直以来,大众普遍对保险行业有一种认知,即保险公司招的不是代理人,而是客户。根据有关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约900万名保险代理人。而刚刚入职的代理人,第一份保险,几乎都是给自己买的。

《金融理财》注意到,今年在许英琼事件发生后,北京银保监局、山东银保监局等多地银保监部门接连发文要求,保险机构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司、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也不得允许自保件和互保件参与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业务竞赛。

以重庆地区为例。10月22日,重庆银保监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险销售人员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销售人员入职、转正或晋级的条件;不得将自保件和互保件纳入任何形式的业绩考核和各层级的业务激励、竞赛方案;自保件和互保件直接佣金水平不得优于其他客户保单。

多地监管规范“自杀件”,直指行业七寸,治理之决心可见一斑。业内认为,如果规定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会促进营销人员素质提升,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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