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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争房产(老人遗产该不该给“外人”)

提问时间:2022-06-19 06:43:59来源:小樱知识网


德勇

在子女的眼中,她只是伺候父亲多年的保姆;在她眼里,自己已经是孩子们的继母。一份公证遗嘱,让逝去的老人将房子留给了保姆。老人永远离开了,留给儿女们的却是无尽的遗产纠纷……

突然冒出的结婚证

据常力建四兄妹讲,涉案的这套房子一直由母亲与父亲居住,直至1999年母亲离世。母亲去世后的两年里,年过八旬的父亲身体每况愈下。老人脾气执拗,接连几个保姆都辞工而去,直到四兄妹找到胡梅。做事细心利索的胡梅很快让老常的脸上又有了笑容,四兄妹看在眼里,放心多了,保姆费也从每月的500元逐渐涨到了1500元。2012年11月,老人去世。料理完后事,四兄妹坐下来商量如何处置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就在这时,胡梅将一本结婚证放在了他们面前,“我跟你们的父亲已于2001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老常的财产有我的份。”保姆竟然变成继母,四兄妹惊呆了。他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断然拒绝了胡梅的要求。2013年初,无奈的胡梅将四个子女一起告到了法院。

对于被胡梅告上法庭,四兄妹并不意外。意外的是,“直到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时,我们才知道父亲生前还立有遗嘱。”

经过法院调查,原来2008年2月老常立了一份遗嘱,自愿将属于他的那部分房屋产权留给胡梅一人。此外,他还请公证员对遗嘱做了公证。

“父亲立遗嘱时是否清醒,是否自愿?”?常力建四兄妹做了“详细调查”。随后,他们向法院提出:公证遗嘱违法无效。

“胡梅是保姆,月月拿着保姆费。我父亲卧床多年,她不但没有好好照顾老人,还多次殴打他、虐待他。”?在常力建看来,所谓的公证遗嘱肯定是在老父意识不完全清醒、不自愿并在胡梅的胁迫下写的,而且子女们毫不知情,“胡梅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房屋应由我们继承。”

而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屋。按照法律,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予以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有遗嘱或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嘱办理。本案中,胡梅及四兄妹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四兄妹认为公证遗嘱违法无效,法院认为,其父亲有权对财产以遗嘱方式予以处理,且遗嘱经公证处公证,合法有效。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对该房产,胡梅继承6/10份额,四兄妹各继承1/10份额。胡梅所占份额多,房屋由她全部继承,给付四兄妹相应的补偿款。

历经波折再次上诉

然而,对于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四兄妹“如鲠在喉”,经历多次波折,常力建四兄妹于2014年年初上诉至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份遗嘱是在我父亲患脑梗、脑萎缩、痴呆多年,而且所有子女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立下的,我父亲完全被人利用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之规定:“所立遗嘱如违反有关法律、政策的不予保护。”因此,四兄妹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面对跟自己争夺遗产的子女们,胡梅心里很难受,法庭上,她数度落泪,“虽说是继母,可我和他们的父亲生活了十多年。老伴一身病,是我一直悉心照顾着他。”

胡梅的说法遭到了四兄妹的反驳,四兄妹的代理律师说:“胡梅常打骂老人,不让他吃饱饭。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尿到床上,她不给换床单,致使老人身上出现多处褥疮。自1997年老人患病后,四兄妹精心为其治病,尽孝道。尤其是老人住院期间,所有的护理和其它事务均由四兄妹承担,胡梅却以自己岁数大、身体不好、不是保姆工作范围为由,不到医院护理老人。”为了证明上诉理由,四兄妹手里握着16份证人证言。

听到此,胡梅坐不住了,“结婚后,我尽了一个妻子的义务,生活上无微不至地照顾你们的父亲,可作为子女,你们不尊重我,将我当保姆对待。我是如何照顾你们父亲的,邻居和医院医生、护士都能证明。”最终,双方约定,在下次开庭时各自带着证人当庭质询。

如今,这份公证遗嘱是否有效?胡梅和四兄妹的证人又是如何证明的?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如果老人泉下有知,他肯定不愿意看到亲人为了一套房子而陷入如此混乱的境地……

【专家观点】

“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得不到充分关怀是最根本的问题。”

专家表示,现实中,不少子女“凑份子”给独居老人请来住家保姆,认为老人生活有人照料就算完成任务。但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他们更需要有儿女陪在身边说说话,有个感情寄托。

很多老人常感慨:有了电话,孩子回家都少了……而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的生活圈子往往变得狭小,这时的老年人更需要精神上的安慰与寄托。这种状态下,老人便很容易对保姆产生情感依赖。

作为子女,应当摆正亲情与财产继承之间的关系,不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当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此外,生理退化、心理弱点等多种因素决定了老年人在生活中成了地道的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单身的老年男性,因为自身独立生活能力比较差,不会洗衣服,不会做饭,加上子女不在身边,会更加对他人产生依赖。

而此时,他们手里那些“压箱底”的钱很可能会成为骗子们眼中的“唐僧肉”。

有些保姆就是抓住老人的这些弱点和心理,利诱老人,如有的保姆会对老人说,如果你跟我结婚或者把财产分给我多少,我就一辈子伺候你;如果不同意,我就不管你了……她们以“爱情”来哄骗老人,用设计好的圈套一步步地将老人迷惑、俘虏,最终夺取老人的遗产。

当然也有很多老人在和保姆的相处中感到温暖,从而萌生结婚的念头。

有调查显示,丧偶男性老人再婚需求高达77.8%,其中,70岁左右的男性有再婚愿望的比例较大。对于他们来说,为了能找到伴侣,结婚不问年龄,只问满意度和幸福度。这种婚姻往往具有双重责任,既有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又有年轻的妻子对年老丈夫的赡养责任。

而两者的结合需要丈夫在物质上予以补偿,这是双方生存利益下的一种等价交换。

现实中,对于社交渠道有限的男性老人来说,保姆很容易成为日久生情的对象,这也是为何保姆变为老人伴侣的客观原因。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家政服务行业一直缺乏监管,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个高素质的家政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理论和经验,然而现在大部分的保姆文化程度都不高,缺少理论,缺少技能。

对于这一点,不少国家都很重视,比如菲律宾,他们就有着号称“世界上最专业的保姆”——很多“菲佣”都有大学文凭,且在菲律宾本国受过至少?3个月的家政专业培训。

再如,美国有很多高校都开设了家政系。美国人认为,帮助家庭提高生活质量和管理水平,就是在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

而在我国,目前全国高校开设家政专业的大学寥寥无几,家政类毕业生更是屈指可数。再加上家政行业缺乏监管,各类家政纠纷的频发也就不足为奇了。

【特别提醒】

传统观念认为,财产不能给“外人”,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天经地义。因此,当遗嘱人把友情、爱情作为确定继承人的标准时,亲情在此时就表现得难以接受。

但在法律框架内,财产所有人可以以遗嘱、捐赠、赠与等多种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愿,就受到法律保护,他人无权干涉。

生活中一旦遇到此种情况,建议首先鉴别遗嘱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果遇到不懂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要盲目起诉。

再者,作为子女,对于财产分配等事宜,亦可在老人身体及精神状态俱佳时早作安排,避免给一些有意图谋不轨、抢夺遗产的人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对于有些亲属怀疑遗嘱是在老人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所立,这种情况必须要举证——比如老人患了老年痴呆,病历中明确指出相关丧失行为能力的病症,或者可以举证立遗嘱时老人正在抢救中或非清醒状态等。

此类案件也提醒亲属、子女需要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给予老人更多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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