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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被俘后是金人故意放归)

提问时间:2022-11-19 20:39:11来源:小樱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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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力主抗金到见风使舵的秦桧

秦桧字会之,建康府江宁县(今江苏南京市)人,父亲秦敏学曾任桂州(治今广西桂林市)古县县令等职。秦松妻王氏是宋神宗朝宰相王珪的孙女。汪伯彦在科举入仕前,“秦桧尝在其席下读书”,两人结下师生之谊。秦松在太学生时代,“博记工文,善干鄙事,同舍号为秦长脚”。

秦桧于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科举入仕。北宋末,他以主张对金采取强硬态度的面目活跃于政治舞台上。

1126年(靖康元年),太学正秦桧上奏说,“金国远夷,俗尚狙诈”,“不宜示怯,以自蹙削”,“狄人贪心无厌,得地而势益强,复不能保其不再犯边”。他表示自愿“奉使”,“伐大金始谋,破李邺割弃三镇之说”。

当金军再次进逼开封时,宋钦宗召百官集议对策,范宗尹等多数官员主张割地求和,而秦桧等三十六人仍反对割地。金军破开封后,准备废除赵宋政权,另立张邦昌伪楚政权,一些宋朝官员表示反对。监察御史马伸也在御史台起草了一份议状,号召众人签名。

秦桧时为一台之长,因马伸“帅同僚合辞力请”,“不得已,始肯书名”。但他又担心此状言词过于激烈,会得罪喜怒叵测、动辄使用屠刀的金人,便以御史中丞致仕的身份单独上状说:

“张邦昌在上皇时,执政日久,伐燕败盟之计,皆所预知。今若册立,恐元帅府大兵解严之后,奸雄窃发,祸及无辜,将不称元帅吊民伐罪之意。若蒙元帅推天地之心,以生灵为念,于赵氏中推择其不预前日背盟之议者,伸为藩臣,则奸雄无因而起,元帅好生之德,通于天地。”

此状不仅删除马伸原状中所有较为激烈的言词,并降格为仅求另立赵氏宗室“不预前日背盟之议者”。尽管如此,金元帅府仍颇为震怒,认为秦桧之状“特系违令,合要本官惩断”,在撒出开封前,将他一并驱拂北上。

后来秦桧归宋,又将议状文字予以篡改,改为反对灭赵宋,说“宋自祖宗以来,德泽在人,于今九世”,“有监国皇太子”,“内外亲贤,皆可择立”。

大批宋俘到达北方后,如何㮚、张叔夜、孙傅、司马朴、陈过庭等人都守节不屈,唯独秦桧却见风使舵,开始讨好金人。宋徽宗得知其子宋高宗即位,便叫秦桧起草一封信,向金朝当权的左副元帅完颜粘罕(宗翰)提议,愿“奉咫尺之书,谕嗣子以大计,使子子孙孙永奉职贡,岂不为万世之利也”。

宋微宗向金人摇尾乞怜,并未使他超脱俘囚的悲惨处境,而秦桧却得到金人的青睐。金人“迁从官陈过庭等至显州(广宁府,治今辽宁北镇),唯秦桧依达懒(完颜昌),居留勿遣”。

秦桧在元帅左监军完颜挞懒(昌)的卵翼下,先充“任用”,“任用者,犹执事也”,后作“参谋军事”,由阶下囚超升为座上客。连以粗豪著称的完颜兀术(宗弼)也“尝招桧饮”,其“左右侍酒者,皆中都贵戚王公之姬妾”。1130年(建炎四年),完颜挞懒(昌)攻楚州时,曾命秦桧写劝降书,“有指斥语”,即其中有斥骂宋高宗的文词。

二、秦桧南归之谜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任用者,犹执事也,昌之提兵南犯也,命桧以任用偕行”。

“昌至淮阴,以桧为参谋军事,又以为随军转运使。及楚城垂破,桧虑为敌所用,乃荐陈邦光、李俦可以任使。桧尝以舟人孙静可任,遂与密谋,城破之三日,以催海州、淮阳军钱粮为名,与妻王氏及臧获砚童、兴儿、御史台街司翁顺及亲信高益恭等数人,人小舟,令静挂席而去”。

建炎四年(1130)十月初二日,秦桧与其妻及婢仆一家,“自楚州孙村归于涟水军丁禩水寨”回到了南宋。

秦桧南归,事关重大,但人们对他所以能够南归的原因,且众说不一,从而成了一个历史悬案。

一种人以为是秦桧自己设法逃归的;另一种人则认为是金人为从内部破坏南宋的抗金战争,故意将秦桧作为内奸纵归的。对于第一种说法,除上面所引《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以外,主要尚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二引赵甡之《中兴遗史》和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的记载。

其中又以陆游的记载最为值得重视,他说:

“秦桧之在山东欲逃归,舟楫已具,独惧虏有告者,未敢决。适遇有相识稍厚者,以情告之。虏曰:“何不告监军?'桧之对以不敢。虏曰:“不然,吾国人若一诺公,则身任其责,虽死不憾。若逃而获,虽欲贷,不敢矣。'遂用其言,告监军,监军曰:中丞果欲归耶?吾契丹亦有逃归者,多更被疑,安知公归而南人以为忠也。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桧之谢曰:‘公若见诺,亦不必问某归后祸福也。'监军遂许之。”

认为秦桧是金人纵归的说法,在南宋前期人的著作中主要有三种记载,一是朱胜非的《秀水闲居录》,他说:

“秦桧自京城随金北去,已被金人达兰郎君任用。金骑渡江,与之俱来,回至楚州,金遣舟送归。桧,王仲山婿也,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烬其行。桧之初归,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夺舟来归,然全家同舟,婢仆亦无故人皆知其非逃归也。”

还有二种是无名氏的《林泉野记》和《中兴姓氏录》,不过他们的说法与《秀水闲居录》大同小异,基本上是沿袭《秀水闲居录》而来的。

分析上面两种说法,我们认为,尽管秦桧南归后,坚持对金屈辱投降的路线,犯下了种种罪行,其所作所为,在人们看来,确实很像是一个金人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但是平心而论,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所说的话,是颇多疑问的。

按朱胜非乃南宋初年大臣,官至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他执政时,诋毁李纲,排斥赵鼎,力主和议,政见本与秦桧一样。后因与秦桧有隙,遂于绍兴七年(1137)遭桧排挤而致仕,朱胜非就在他被废居的八年间,写了《秀水闲居录》一书。

因此,只要具体分析一下朱胜非的这段话,就会知道其攻的成分多于事实,不足令人凭信。尽管如此,此说对后人的影响却很大,即使是著名的史学家李心传,为“胪采异同”,也不得不在他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九中,加上“桧自言杀监己者奔舟来归,朝士多疑之者”这样二句与前面自己所记相矛盾的话,从而给秦桧的南归,造成了更加扑朔迷离的印象。

可是,与秦桧生于同一时代的“朝士”,且见多识广,力主抗战,对秦桧又极无好感的陆游,却作了与朱胜非截然相反的记载。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陆游撰《老学庵笔记》已是秦桧死后四十年以后之事,此时桧之冰山已倒,凶焰早息,揭露秦桧生前的种种罪行,已经无所顾虑,陆游更无必要为他讳护。故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

这两本书的内容虽略有不同,但基本情节却差不多,如果将它们两者综合起来加以考察,可以勾画出秦桧南逃的大概过程:当楚州(江苏淮安)被金兵攻占后,跟随挞懒来到前线的秦桧,欲趁混乱之机逃回南宋,而又害怕会被金人抓获,于是他便借催钱粮为名,携带家眷、亲信和仆人入淮。临行前与监军盲明,万一途中被金兵发现,请监军替他承担责任。秦桧等所坐小舟,经过六十里水路,就进入由南宋水师控制的涟水军(江苏涟水)界,由此得以逃归。

三、秦桧任相

建炎四年(1130)十一月初,秦桧来到行在越州。这时,吕颐浩已出任建康府路安抚大使,范宗尹作右相。初六日,秦桧在范宗尹和同知枢密院李回的引荐下,受到高宗的接见,秦桧随即奏道:“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并请求高宗立即致书挞懒,向他提出议和要求。次日,范宗尹等进呈秦桧起草给挞懒的国书。

被金兵追打得丧魂落魄的高宗,早就想与金朝乞和,只是慑于朝野一片抗金舆论,尚不敢明目张胆地向金人投降,加上多次秘密派人赴金求和都碰了壁,现在秦桧从金营逃归,提出乞和建议,对他来说,不仅增添了开展投降活动的有力帮手,而且似乎找到了实现投降的途径,所以对秦桧大加称赞,认为:“桧朴忠过人,朕得之喜而不寐。”当即任命他为礼部侍郎,赐银帛二百匹两。

此时的秦桧,不仅力主与金人议和而受到高宗的赏识,还由于他在靖康末年抗议请存赵氏,为金人所执而带来的资本,颇获朝廷里一些大臣对他的好感。所以到绍兴元年(1131)二月,秦桧就升任为参知政事。七月,范宗尹受秦桧排挤而被罢去相位。

相位久虚,于是秦桧扬言说:“我有二策,可耸动天下。”言下之意是,如能获得相位,就可推行其二策。八月,高宗果然拜秦桧为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授以军政大权,希望他能加速与金人的议和活动。九月,吕颐浩再次出任左相。

秦桧的权力欲本来就十分强烈,他不愿意别人来分享宰相大权,更何况要推行投降政策,认为吕颐浩多少是个阻力。这时,桑仲在襄阳势力甚强,他想从伪齐手中夺回汴京,请求朝廷举兵声援,秦桧便借口吕颐浩熟于军事,适宜在外总领诸将,奏请高宗任命他为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开府镇江,从而将他排挤出朝廷。

绍兴二年六月,任职不到两个月的参知政事翟汝文,也因受秦桧亲信、谏官方孟卿等人弹劾而被赶出中书。这样,秦桧在朝廷中的势力越来越大。

由于桑仲为其部将霍明所杀,拟议中的北伐受阻,吕颐浩遂于绍兴二年(1132)六月称病回到临安府。此时,他已经发觉了秦桧的阴谋,就设法要将秦桧赶走。于是,双方各自培植党羽,开展激烈的争权斗争。

秦桧以给事中胡安国、起居郎刘一止、侍御史江跻、左司谏吴表臣等为助。吕颐浩则荐朱胜非代己为都督,又以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刘非为右司谏,劾秦桧“专主和议,沮止恢复,植党专权,渐不可长”。高宗所以重用秦桧,目的是想依靠他来推行投降活动,可是时间过了一年,金人不仅没有接受南宋的议和要求,反而继续发动对川陕地区的大规模进攻,并积极支持伪齐南下,以图取南宋而代之。

在这种形势下,秦桧提出“耸动天下”的“二策”,仍旧是“以河北人还金国,中原人还刘豫”,亦即“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一派陈词滥调。正当这时,前线又传来金人正欲大规模侵犯川陕的消息。至此,高宗对秦桧的媾和活动已大失所望,八月,上任刚满一年的秦桧,终于被罢去相位,以观文殿学士提举太平观。

在对金和议中,高宗和后来再次出任宰相的秦桧是决策者,还有一个人则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此人就是真宗朝名相王旦的玄侄孙王伦。

北宋末年,王伦“家贫无行,为任侠,往来京、洛间,数犯法,幸免”,已经沦落成为一个无业流民。他的入仕和参与宋、金和议,却颇富戏剧性。靖康二年(1127)年初,当时汴京已经失守,一次,宋钦宗前往金营,途经宣德门,由于市民围堵呼喊,秩序一时大乱,恰巧王伦也在其中,他便趁机走近钦宗身旁,说自己有能力维持秩序,钦宗当即将身上所佩宝剑赐王伦,表示有所托咐,王伦又言自己无官,不足以弹压,并自荐其才。于是钦宗在一片白纸上写了“王伦可除兵部侍郎”数字给他,王伦下楼后,果然“传旨抚定,都人乃息”。

事后,宰相何栗对王伦所得之官并不认账,只授予他一个修职郎的小官打发了事。

赵构在南京即帝位后,他要派一人使金,问两宫起居,实际上是借此向金人乞和,才想到了这位“任侠”的王伦。

建炎元年(1127)十月,王伦奉命以朝奉郎,假刑部侍郎,充金国通问使,与副使、閤门舍人朱弁一起使金。二年五月,渡过黄河,秋天抵云中(山西大同),结果被粘罕扣留。南宋政府见王伦一去全无音讯,三年五月,又命洪皓出使金朝,可是又为金人扣留不放,以后也被送往云中。

四年十二月,王伦、洪皓通过商人陈忠,将南宋情况密告被关押在黄龙府(吉林农安)的徽、钦二帝,两人始知赵构已在南方称帝的事。

绍兴二年(1132)夏天,随着南宋军事力量的增强,宋、金双方的力量对比已逐渐趋向平衡,金人眼看不能一举灭亡南宋,便考虑推行“以和议佐攻战,以潜[僭]逆诱叛党”的策略,以获取战场上不能得到的东西,遂放王伦归报,表示允许和议。

九月,王伦回到临安府,立即受到高宗接见,因王伦言金人情况甚详,受到高宗的“优奖”,被授予右文殿修撰,官其两弟一侄。至于王伦向高宗传达了粘罕有关和议的哪些内容,因史无明确记载,已不可知。

而王伦本人对与金议和的态度,则可从绍兴三年他应宰相赵鼎请召,赴都堂禀议时“陈进取之策”,但遭到赵鼎拒绝这件事中可以看出,他并非是一个一味主张妥协投降的人,后来人们指责他是签订“绍兴和议”的罪魁祸首,实在是代高宗和秦桧受过。

王伦回国不久,南宋又派潘致尧及高公绘二人为大金奉表使兼军前通问使、副使使金。此时秦桧已被解除相位,主和的力量大为削弱,加之南宋又正在对刘豫用兵,因而“和议中格”。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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