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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网吧搞促销签订“生死状”?老板道歉

提问时间:2023-01-07 15:53:27来源:新闻晨报


1 月 4 日晚,

有网吧发布视频,

晒出了 6 名网友签字并按下手印的协议,

并附文

"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

协议上写道:

" 由于今年没有挣到钱不想回家过年,

公司又放假,

实在没地方去,

今日起 1 月 4 日至 24 日,

老板只收 300 块随便玩到年后,

上网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无论生死,

与网吧老板无关。"

在这张协议上,

已经有秦某、张某、肖某等

6 人签字并按下手印,

签字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4 日。

截至 1 月 5 日中午 16 点 30 分,

该视频已经获得

上万点赞和三千多条留言。

不少网友留言表示:

"300 块 20 天,老板够意思 "

" 加 100 块能不能管水 "

" 老板,来成都开店吧 ……"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

" 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

网吧可能也有一定责任吧?"

网吧老板:网友自发签的

该网吧老板表示,

这是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

多家门店都适用,

目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

网吧老板表示,这是促销活动。

对于 6 名网友写下 " 生死状 "

并签字按手印一事,

该老板表示

这不是网吧的要求,

是网友们自行发起的,

" 也是想让我们放心一点。"

然而,

该老板又说,

现在如果想参加该促销活动,

就必须签字按手印。

" 按一下不好吗?

多简单的一件事,

签个字按一下就好了。

一开始我没这样要求,

但现在人家都签了,

我觉得这样好一点。

反正该睡觉睡觉,

该上网上网,对吧?"

法律效力:看情况

网友签下自负责任的 " 生死状 ",

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如在这 20 天上网过程中

出现猝死等意外情况,

网吧是否无责?

对此,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律师表示:

"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营场所完成了应尽义务,

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又签下‘生死状’协议,

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种情况下,

顾客因自身身体原因

或者操作不当出现意外,

经营者确实没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但张律师表示,

如果顾客在 " 生死状 " 上签字按手印

并非单纯的自发行为,

" 假如是网吧经营者要求或者授意

顾客这样操作的话,

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相当于变相免除了网吧应尽的义务,

这属于无效条款。

就像是我们去酒店住宿,

酒店工作人员说以前 300 块一晚的房间,

如今特价 100 块一晚,

但是出了事情酒店概不负责,

这显然也是无效的。"

经营场所的义务

张律师表示,

作为经营场所,

网吧有义务为顾客提供

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务。

" 网吧有必要提

醒上网的顾客不要长时间久坐,

或者沉迷网络游戏,

还应该配备‘防沉迷系统’。

另外,

如果顾客出现突发紧急情况,

网吧也有义务拨打 110、120 等电话,

这些责任

不能因为网友签了‘生死状’协议就免除。"

张律师最后提醒,

" 除了网吧,

所有经营场所都应该

在显著位置有必要提醒。

比如下雨了,

超市就应该在显著位置

放置‘地面湿滑,小心摔倒’等提示牌,

如果没有立提醒的牌子,

顾客又摔倒了,

那超市就要对此负责,

因为没能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1 月 6 日,记者注意到,该视频已被删除。记者就此联系网吧老板韩先生。韩先生回应,协议为假的,是他自己签的,并在社交平台道歉。韩先生说视频内容是促销活动的策划,主要是为了引流,引发舆论后便删除了视频,并表示,此前自己帮助过不少过年不能回家的人,原意是想为过年不回家人提供一个可去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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